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双华位列2008年胡润中国富豪榜榜眼,当年43岁的他总资产为350亿元。去年9月,这位富豪卷入了一场婚姻官司,一名叫宋雅红的女子将他告上海淀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此案因涉及高达数百亿的财产切分,成为国内财产标的最高的离婚案。
原判决有错误被中止
在离婚诉讼被海淀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后,宋雅红提出了上诉。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庭前,记者在法庭外见到了杜双华的表哥和代理律师刘宏赞。杜双华表哥称,宋雅红是因为眼红杜双华的巨额财产,才提起诉讼的,其所有说法和证据都是一方之言,杜双华不予认可。刘宏赞律师称,杜双华是民营企业家,曾经捐款6亿多元,被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大家的中国最高奖项,他还供养了700多个四川地震的孤儿。“这样一个有着伟大胸怀的人,不会做这种龌龊的事”。
开庭后,宋雅红一方表示,由于河北衡水中院已经自查发现原审判决有错误并中止执行,因而此前海淀法院以河北衡水中院的判决作为依据得出的驳回裁定是错误的,因而应当先中止此案诉讼,待河北衡水法院再审案件处理完毕,确认衡水法院那份判决书的最终效力后,再恢复审理并做出相应的裁判。对此,刘宏赞律师表示,中止判决执行,并不否定该判决已经生效的事实,而且河北衡水中院再审的内容,也不包括双方的婚姻,只是就财产部分进行重新审理。
■案件焦点
对于杜双华向法庭提交的那份衡水中院2001年衡民初字第14号判决书,宋雅红的代理律师陈旭认为存在很多疑点。他认为,法院的审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应是一个无效判决,甚至很有可能是“故意制造了这样一个诉讼”。杜双华代理律师刘宏赞则称,“10年前盖上法院大红章、人民法院报公开登载的离婚判决,能是假的吗?”刘宏赞律师称,判决已经既成事实了,“不是通过某个人的叫嚣,就可以改变的”。
》》疑点1 判决书写错姓名
妻子方:陈旭律师认为,被告姓名是“宋雅宏”,而并非宋雅红;此外杜双华、长子、次子的生日全部都写错了;另外,宋雅红并非无业,而是一直在北京恒联通辐射有限公司工作。陈旭律师说,在解除身份关系的离婚诉讼中,法院出现这样的错误,说明法院根本没有见到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用以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
丈夫方:刘宏赞律师认为,只是判决书中的记载与其他文书的记载不符,并不代表判决结果有任何错误。“户口本中登记的出生日期、名字,很多是与实际出生年月和姓名不符的”,他边说边拿出自己的律师证和身份证,“你看看我这个宏字”,巧合的是,其律师证上写的是“宏”,而身份证上却是“洪”,他认为这种事很常见。
》》疑点2 次子名蹊跷用错
妻子方:在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审理此案时,两人次子的名字是“杜则刚”,而非现在的“杜某某”。现在的这个名字是2007年3月才去公安部门变更的名字。在次子更名6年前的2001年,河北衡水中院出具的判决书记载的却是更名之后的“杜某某”,陈旭律师认为,“这十分荒谬,难道法院可以未卜先知?”
丈夫方:对于判决书中次子名字是6年后才使用的名字,刘宏赞律师解释称,6年后去户口登记机关变更的名字,并不代表是在变更时才取的名字,“这个名字是孩子的父亲在孩子出生时,就已经起好的名字”。
此外,陈旭律师质疑三个疑点。一是法院在未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宋雅红下落不明,未采用其他任何送达方式的情况下,在立案次日即决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宋雅红的住处、手机号、工作单位长年没有改变。二是公告开庭日期与实际日期不符。三是普通离婚案一审法院应是基层法院,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直接审理普通离婚案件有违常规。
对这些条件我全部应允。因为,我当时太渴望与长子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我对长子没有尽到做父亲的教育义务,没有跟他享受过天伦之乐,我非常想补上这一课。特别是孩子年龄也大了,我也想带他好好历练,以利未来担当事业。而对于宋雅红,我的想法是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她也为我生了两个儿子,尽管没有婚姻关系和夫妻情份了,但还有个“义”字。更重要的是,我尤其还要考虑到长子对她的感情。再者,按我当时的财产实力,也已完全可以承担起这个支出。
在我的眼里,钱多钱少总是个死数,但亲情的价值、儿子的前途和事业的承继这些是无法用金钱来比对的。所以我没有讨价还价满口答应了她的要求。
但我没想到,可能是觉得目的实现的太容易、开的价码过低了,宋雅红又后悔了,要求再增加五亿现金,我也再次应允。但她仍未满足,又提出了把我公司50%的股权写在她名下的要求,名义上是给儿子要的,但在两个儿子不具备经营管理能力之前,该部分股权由她来实际代持掌控。
这一下我霍然清醒,这是她第二次向我要股权,真的是给我儿子的吗?那位张某洲在这里面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我认识到,这绝不是宋一个人的意图,她背后必定有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对金钱的贪婪是没有止境的,即使我全盘答应,其欲望沟壑也仍然难以填平,我不能这么任由摆布,于是断然拒绝。
这才是宋雅红在媒体上声诉的所谓1亿元“资助”的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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