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孕妇所产下的婴儿,都必须在出生时、生后第一个月、1岁内每隔3个月、1-2岁内的每半年,都做梅毒血清学检查,如果都为阴性才可放心。在新生儿喂养方面,如产妇乳房没有破损,哺乳不传播梅毒。
梅毒孕妇极可能生下“梅毒婴儿”
生个健康的宝宝,是所有准妈妈、准爸爸们的美好愿望。然而,很多孕妇在妊娠期或孕前不慎感染梅毒等传染性疾病,因缺乏预防知识,没有及时采取医学阻断措施,最终造成胎儿感染、畸形甚至流产的不幸。专家提醒,孕妇感染传染病,若能及时进行科学阻断,可大大减少母婴垂直传播造成的胎儿感染。
一般来说在孕初4个月内,可能是胎盘的滋养层具有屏障和隔离作用,梅毒螺旋体不易通过胎盘而受影响,而妊娠4个月后,胎盘的滋养层萎缩,这时,梅毒螺旋体就可以轻松地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所以,已妊娠的梅毒妇女,如果未经治疗,将会产生严重后果。
患梅毒怀孕(或怀孕后患梅毒),在怀孕早期,由于母体内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传染性较强,因此将有50%的胎儿未足月即死亡;或虽是足月儿,但产下后却是死婴,我们叫做死胎或死产;而另外的50%生下来了,但结局却很糟,因为他们一降临人间就要被戴上“梅毒婴儿”的帽子。
而部分早期潜伏期梅毒孕妇,在感染梅毒后病程在2年之内,怀孕时可能没有任何临床表现,因此以为自己已经病愈或者根本不曾得病,可以生孩子了。其实在本期内,孕妇体内的血液同样具有传染性,怀孕后的结果是20%生下后是死胎,40%的婴儿被传染到梅毒,仅20%婴儿可能是正常的。
晚期梅毒孕妇生下来的婴儿约20%是死产或死胎,10%是梅毒婴儿,但70%可能是正常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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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下淤血不可除外。注意休息,减少活动,可予口服复方芦丁片改善血管通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