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章宁泉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承办此案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检察官葛燕表示,章宁泉将没有新意的诈骗手段通过一些“道具”用到了极致,“这场骗局是各式各样社会问题的集中体现”。
“中调局”的办公地点设在司法部的老大楼。在它的履历表上,“中调局”是司法部一个厅局级机关,下设党总支、总工会、调查管理处、人事处、证据调查处等9大处室。不仅组织机构完全模仿国家机关,这个山寨局调查人员的警服、工资制度、红头文件等都仿得惟妙惟肖。
这显然在客观上增加了章宁泉骗术的可信度,章宁泉以司法部下设机构之名在各地招收调查员,吸引了很多就业困难的受害人。
“加入者先要交纳38000元或58000元不等的培训费,”葛燕说,章宁泉抓住这些人急于找到一份稳定工作的心理,以能够解决公务员编制或事业编制进行诈骗,屡屡得手。
为了让受害人更加深信不疑,章宁泉还利用注册成立的“北京天平视点社会调查事务所”向中国就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递交有关申请,申请与该部门合作开办商务调查员培训班。
但是,合作仅进行了3个月就终止了,原因是对方认为章宁泉在做虚假宣传。然而,章宁泉仍向招收的调查员承诺,将发放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资格证书。
葛燕认为,社会上名目众多的培训真假难辨,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借“培训”之名,行骗财之实。
“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具体的限制性规定,任何公司、企业只要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加上‘培训’,就可以开展以此为名的经营活动。”葛燕说,监管缺位增加了消费者的甄别难度,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仅此一项,就有330余人受骗,涉案金额高达500万元。
这个“国”字头的“机关”也吸引了很多企业。2005年,章宁泉虚构受“中国好产品、好品牌评定中心”委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好产品、好品牌”调查评比活动的事实,与某鞋业公司合作,约定由其制作铜牌、证书外壳、证书架框等相关物品,骗取98万元。
2006年,章宁泉称司法部要规范全国调查行业车辆,指定浙江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越野车作为“全国调查员专用车辆”,骗取汽车共计41辆。骗术得逞后,“章局长”承诺“中调局”机关帮助推销该品牌汽车,并以借款的名义从该公司骗得400万元。这些车辆喷上蓝白漆,侧面写上“调查”,车前放上“特许通行”的牌照。据众多被害人说,这种车牌在经过很多地方上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竟然真的不用缴费。
葛燕认为,当下,各类产品评比或指定用品活动泛滥,缺乏规范,客观上也造成消费者和商家盲目信赖各种“金奖”、“冠名权”、“被指定品牌”等荣誉。实际上,评比主体的资质和条件、评比活动由什么组织进行公证和监督,以及评比结果是否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准许进行公布,此结果是否合法有效,都应该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加以规范,杜绝以报名费用多少定名次等不良现象。
- 上一篇:男子地窖囚少女供泄欲 终被判死刑
- 下一篇:女子连吃5小时零食 最终被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