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恶男”施暴,令人发指
据受害人陈述,曾昭达每天都要妻子行房,最多的时候一天达十几次。假若不从,妻子阿诗(化名)就遭其殴打。6月10日凌晨1时多,熟睡中的阿诗感到头上一阵剧痛,接着就失去了知觉。醒来时,其手脚已被绳子绑住,嘴巴被毛巾塞住并贴上胶布。曾昭达对着其颈部和手臂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更令人发指的是,曾接着把铁锤烧红,直接烫在妻子的乳房上,还试图将滚烫的铁锤放进妻子的下体,剧烈的疼痛使阿诗数度昏迷。
阿诗称,丈夫还试图用电工钳拔掉自己的牙齿,“感觉自己的牙齿被拔掉了两颗”。丈夫还用滚烫的开水直接浇到她的脸上,不堪折磨的阿诗再次昏死过去。直到凌晨4时许才苏醒。此时,丈夫、继子及两人所生一岁半的儿子,均已不见踪影。阿诗用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挣脱开身上的绳子,忍着剧痛爬出房间。在离家三四百米外的地方,终于有村民发现阿诗,随即报警求助。警方立即将其送到当地医院,并依据伤情转移到阳江市人民医院治疗。目前,阿诗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知情人士称,曾昭达疑心重,总是担心妻子有外遇,在工作时间也会时常回家监视妻子有没有同外人说话。在亲戚朋友眼中,阿诗是个善良的女子,绝对不会出轨,可曾不相信。在妻子生育后,他变本加厉地施暴。阿诗的表妹称,有一回曾把6个月大的儿子丢在孩子外婆家门口,硬将表姐阿诗扯回家做爱。
省妇联组织多方专家探讨“阳江虐妻案”
可按故意伤害罪判重刑
就“阳江虐妻案” 这起恶性家庭暴力事件,广东省妇联组织多方专家各抒己见,呼吁社会更多关注家庭暴力的问题,寻求解决之道。
“虐妻案”是恶性家暴事件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卓冬青认为:阳江虐妻案,“是一件恶性家庭暴力事件,完全可以按故意伤害罪判处重刑。此外,由于本案的特殊性,事件对其儿子也可能造成比较大的心理创伤,致使其以后也有可能会有家庭暴力倾向,所以应该对孩子也要进行心理辅导。”
卓冬青谈到,去年3月,广东首次推行部分法院实施人身保护令,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不过,人身保护令的一个条件是“因家庭暴力而请求离婚”,起诉离婚后,法院才能发出人身保护令,对施暴者采取措施。“这个范围太窄,不适合中国。许多中国女性并不愿意离婚。”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宋耀红分析道。
医生警察可成解决家暴突破口
卓冬青认为,由于受害者曾三次报警,或许由此激怒她的丈夫,从而引发了家庭暴力的升级。公安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在家庭暴力事件中的作用,应该是大家思考的问题。
广东工业大学谢珺老师建议,由于社会上提供24小时服务的公共机构只有警方和医院,危机发生时,警察又是第一个介入的,“因此,可否从医院和警方找到防控家庭暴力的突破点?”比如:如果医生发现妇女儿童身上有不正常伤口时,是否可与警方沟通,判定是否是家暴?也可以对警察进行解决家暴的专业性培训,使警方能够从保护受害者的角度控制施暴者。
要有执法机关来管家暴这件事
“全国妇联有一项统计表明,家庭暴力在普通人群中发生率为34.7%!”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透露。家庭暴力,已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宋耀红介绍,在美国,如果邻居发现隔壁有吵闹声,就有必须报警的义务。台湾也有24小时家事法庭。她认为,中国应将反家暴任务具体下放到公检法等执法部门,要有执法机关管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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