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保健
做好孕前保健及指导,可以减少许多高危妊娠和高危胎儿的发生,这在围产期保健中非常重要,但尚未被给予足够的重视。
理想的妊娠应当选择在男女双方,尤其是女方身体、心理、社会环境等方面均在最佳时期时,否则常可在孕期出现许多不宜妊娠的问题。
孕前保健的主要内容有:
疾病处理:
1.双方患有疾病时,应考虑是否妊娠,尤其在女方患心脏病、高血压、肾脏病时,应考虑能否承受孕产全部过程。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妊娠,重者须与内科医生会诊,如不适合妊娠,应在避孕情况下积极治疗。
2.其他慢性疾病,如女方患有甲状腺功能异常、糖尿病、癫痫、精神病等,在治疗过程中不宜妊娠。
3.一些良性肿瘤,如甲状腺、乳腺或盆腔内良性肿瘤,均宜在孕前进行手术。男女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肝炎、结核时,在传染期不宜受孕。
职业问题:
双方的职业应无长期接受有害物质的历史。当男方接触影响生殖细胞的毒物时,应做必要的检查,若发现生殖细胞异常,则应脱离接触环境。女方怀孕后,应继续避免接触有毒物质,直至哺乳期后。
一般情况:
1.双方年龄及健康:妊娠前后夫妇双方身体应处于健康状态。女性小于18岁或超过35岁是妊娠的危险因素,易造成难产和影响胎儿发育。25~29岁之间为最佳育龄。男性超过45岁,也易发生染色体异常儿。
2.心理、社会环境问题:工作或学习过于紧张疲劳,生活条件困难,如居住拥挤、经济拮据、家庭不和、刚刚受到重大精神打击等则不宜妊娠。
生活方面:
有烟酒嗜好者应尽量戒除烟酒。口服避孕药或计划生育手术后应改用避孕工具6个月以上再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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